如何识读给水排水施工图

1.建筑施工图是为建筑工程所用的,一种能够十分准确地表达出建筑物的外形轮廓、大小尺寸、结构构造和材料做法的图样。建筑施工图一般包括建筑总平面图、建筑平面图、建筑立面图、建筑剖面图、节点详图等内容,并主要采用正投影法绘制。


2.建筑总平面图的基本内容(内容并不是在所有建筑总平面图上都是必需的,可根据具体情况加以选择)包括:

2.1新建建筑物,拟新建建筑物用粗实线框表示,且在线框内用数字或黑点表示建筑层数,并标出标高。

2.2新建建筑物的定位,通常是利用原有建筑物、道路、坐标等来定位。

2.3新建建筑物的室内外标高。我国把青岛市外的黄海海平面作为零点所测定的高度尺寸,称为绝对标高。在建筑总平面图中,用绝对标高表示高度数值,单位为“m”。

2.4相邻有关建筑、拆除建筑的位置或范围。原有建筑用细实线框表示,且在线框内,也用数字表示建筑层数。拟建建筑物用虚线表示。拆除建筑物用细实线表示,并在其细实线上打叉。

2.5附近的地形地物,如等高线、道路、水沟、河流、池塘、土坡等。

2.6指北针和风向频率玫瑰图。

2.7绿化规划、管道布置。

2.8道路(或铁路)和明沟等的起点、变坡点、转折点、终点的标高与坡向箭头。


3.建筑总平面图常用图例:通常采用较多的图例符号来表达需要给出的内容,因此我们必须熟悉其常用的图例。现行国家标准《总图制图标准》GB/T 50103中的部分图例见表1-1,当绘制的建筑总平面图中采用了非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自定图例时,则必须在建筑总平面图中另行说明,并注明所用图例的含义。


4.建筑平面图的基本内容包括:

1)房屋的平面外形、总长、总宽和建筑面积。

2)墙、柱、墩、内外门窗位置及编号,房间的名称或编号,轴线编号。

3)室内外的有关尺寸及室内楼、地面的标高(首层地面±0.000)。

4)电梯、楼梯位置,楼梯上下方向及主要尺寸。

5)阳台、雨篷、踏步、斜坡、竖井、烟囱、雨水管、散水等位置和尺寸。

6)卫生器具、水池、隔断及重要设备位置。

7)地下室、地坑、地沟、阁楼(板)、检查孔、墙上预留孔等的位置及高度,若是隐蔽的或在剖切面以上,则采用虚线表示。

8)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和编号(通常标注在首层平面图中)。

9)标注有关部位的节点详图的索引符号。

10)在首层平面图中,绘制指北针符号。

11)屋顶平面图的内容,主要包括女儿墙、檐沟、屋面坡度、分水线、落水口、变形缝、天窗且其他构筑物、索引符号等。

以上内容可根据具体建筑物的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(如下图)。



5.建筑立面图的内容基本包括(如下图):

1)室外地坪线、房屋的檐口、勒脚、台阶、花台、门、窗、门窗套、雨篷、阳台;室外楼梯、墙、柱;外墙的预留孔洞、屋顶(女儿墙或隔热层)、雨水管、墙面分格线或其他装饰构件等。

2)外墙各主要部位的标高。如室外地坪、台阶、窗台、门窗顶、阳台、雨篷、檐口、突出屋面部分最高点等处完成面的标高,一般立面图上可不标注线性尺寸,但对于外墙上的留洞需要给出其大小尺寸和定位尺寸。

3)给出建筑物两端或分段的轴线且编号,且必须与平面图相对应。

4)各部分构造、装饰节点详图的索引符号。

5)用图例、文字或列表说明外墙面的装饰材料及做法(一般采用文字说明)。


6.建筑内部给水系统按用途通常分为生活给水系统、生产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三类:

6.1生活给水系统:根据供水水质又分为生活饮用水系统和生活杂用水系统。生活饮用水系统包括饮用、盥洗、洗涤、沐浴、烹饪等生活用水;生活杂用水系统包括冲洗便器、浇灌花草、冲洗汽车或路面等。

6.2生产给水系统:为工业企业生产方面用水所设的给水系统,例如冷却用水、锅炉用水等。生产用水对水质的要求因生产工艺及产品不同而异。

6.3消防给水系统:按具体功能分为消火栓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。消防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,但必须符合建筑防火规范要求,保证有足够的水量和水压。

其它补充:在一幢建筑内可以单独设置以上三种给水系统,也可以按水质、水压、水量和安全方面的需要,结合建筑内部给水系统的情况,组成不同的共用给水系统。


7.建筑内部给水系统的组成:现以生活给水系统为例说明建筑给水系统的主要组成,主要包括引入管、计量仪表、给水管道、给水附件、给水设备、配水设施等组成(如下图)。

7.1引入管 由室外管网(小区本身管网或城市市政管网)与建筑内部管网相连接的管段叫引入管。若该建筑物的水量为独立计量时,在引入管段应装设水表、阀门;有时根据要求还应设管道倒流防止器。

7.2计量仪表 计量仪表是计量、显示给水系统中的水量、流量、压力、温度、水位的仪表。如水表、流量计、压力计、真空计、温度计、水位计等。

7.3给水管道 给水管道是将水输送到建筑内部各个用水点的管道,由水平干管、立管、支管、分支管组成。

7.4给水附件 给水附件指给水管路上的阀门(包括闸阀、蝶阀、球阀、减压阀、止回阀、浮球阀、液压阀、液压控制阀、泄压阀、排气阀、泄水阀等)、水锤消除器、多功能循环泵控制阀、过滤器、减压孔板等管路附件,用以控制调节系统内水的流向、流量、压力,保证系统安全运行的附件,按作用又分为调节附件、控制附件、安全附件。

7.5给水设备 给水设备是指给水系统中用于增压、稳压、储水和调节的设备。

7.6配水设施 配水设施是生活、生产和消防给水管道系统的终端用水点上放出水的设施,即用水设施或配水点。


8.给水管道的布置按供水可靠程度要求可分为枝状和环状两种形式。一般建筑内给水管网宜采用枝状布置。按水平干管的敷设位置又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:

8.1下行上给:干管埋地、设在底层或地下室中,由下向上供水,适用于直接利用室外给水管网水压供水的工业与民用建筑。

8.2上行下给:干管设在顶层天花板下、吊顶内或技术夹层中,由上向下供水,适用于设置高位水箱的民用或公共建筑,以及地下管线较多的工业厂房。

8.3中分式:水平干管设在中间技术层内或中间某层吊顶内,由中间向上、下两个方向供水,适用于屋顶用作露天茶座、舞蹈室或设有中间技术层的高层建筑。


9.给水管道的布置要求:

9.1保证供水安全,力求经济合理。管道布置时应力求长度最短,尽可能呈直线走向,并与墙、梁、柱平行敷设。

9.2保证管道安全,便于安装维修。室内给水管道也不宜穿过伸缩缝、沉降缝,若需穿过,应采取保护措施。

9.3不影响生产安全和建筑物的使用 为避免管道渗漏,造成配电间电气设备故障或短路,管道不能从配电间通过;不能布置在妨碍生产操作和交通运输处;不允许穿过橱窗、壁柜、吊柜处。


10.给水管道的敷设形式 给水管道的敷设有明装、暗装两种形式。

10.1明装。即管道外露,其优点是安装维修方便,造价低。但外露的管道影响美观,表面易结露、积灰尘,而且明装有碍房屋内部的美观。

10.2暗装。管道敷设在地下室天花板下或吊顶中,或在管井、管槽、管沟中隐蔽敷设。暗装的卫生条件好、美观,对于标准较高的高层建筑、宾馆、实验室等均采用暗装。